消業 續
1/11/2021
修行的次第

首先非常感謝師兄們的熱心解答,新學感受到了你們的智慧與慈悲,氛圍很棒。
對於之前的提問我想對問題自我做個總結,還請師兄們共同探討加以指正🙏
提問的緣起是這樣的,在讀下面這段經文的時候發現自己對消業的概念很模糊,雖然問題跟不起眼,但個人覺得這個問題很基礎同時又很終極
“善男子!我今説此一切世間難信之法,設有眾生作五逆罪,聞是經已書持、讀誦、為人解説,所有業障鹹得消除,終不受於惡趣之苦,斯人即為諸佛菩薩之所護念,在在所生諸根具足,蒙佛灌頂五眼清淨。善男子!取要言之,我見是人已成佛道。”
我的思路首先是肯定業力業障是絕對可以消除的,主要疑惑點在於什麼是業障,如果業障不包含業因,那自然我之前的問題就迎刃而解,
通常來説的業障是指妨礙修行正果的罪業,但我覺得單純這麼理解過於宏觀,身口意的(業力)都可以説可以障道,但惡業是也是有可能幫我們入道並不完全會障道(以苦為入)
根據北本涅盤經卷十一、大毗婆沙論卷一一五、俱舍論卷十七等,謂一切惡業中,以五無間業為業障,餘一切惡業非為業障,無礙於聖道之修行。
結論也就是五種逆罪才算業障(佛説),這樣和我提問緣起的普光明藏經中先後順序也是先講五逆罪然後才講除業障,不謀而合。所以業障是業果不包含業因,果是可以消除的,因不行。
對於業能否被消除/轉移
貼一下仁澤法師的文章,以下全部
(不要再提什麼佛法佛學的區別了,學術也好知識也罷,意義在於它可以產生歡喜心、信心,相對也能更明白的去實踐,不是嗎?)
《華手經》所載佛言甚至説:“以我所説世間正見、順生死理、業緣果報可戲論法為上智慧,是人則為毀謗如來及如來法!”為什麼?因為“因果若決定,眾生不成佛。”
如果業力因果決定不可轉消,則具有無始善惡業種的眾生,只能業果相續、生死不化,難以擺脱業力之束縛,至多是行善生於人天,報盡還墮,豈有橫流生死之流,到達涅盤彼岸的可能性?修行豈不是無用?
佛典中多處宣説:業報可轉,並非決定。如《涅盤經·師子吼品》説:“當知作業有定得果,不定得果,或有重業可得作輕,或有輕業可得作重。”又説,“修習道故,決定重業可使輕受,不定之業非生報受。”轉變乃至消滅已造業之惡報,唯依如實徹了業報真實本性的智慧,由依佛法修道。
《優婆塞戒經·業品》説:“善心智慧因緣力故,惡果定者亦可轉輕。”又説:“如有修身修戒修心修慧,定知善惡當有果報,是人能轉重業為輕,輕者不受。若遭福田,遇善知識,修道修善,是人能轉後世重罪現世輕受。”經中把依佛法智慧修道可轉變、消滅惡業果報,比喻為能治療百病的妙藥“阿伽陀藥”和一種據説一擂便能消除諸毒的“除毒鼓”。
龍樹《十住毗婆沙論》中説:若人福大而智慧小,雖作小惡,亦必受報,能令他墮入地獄;“而大慧福德者,雖有罪惡事,不令墮地獄,現身而輕受。”比如佛經中所講一個名鴦崛魔羅的外道,殺過許多人,又曾想謀害生母和佛,罪大惡極,墮地獄無疑了,然而竟因聞佛説法,得大智慧,精勤修行,現身證阿羅漢果。
宗喀巴《菩提道次第廣論》卷三説:佛經和戒律中説“假使百千劫,所作業不亡”,是對缺乏佛法之智慧、不知軒移業報之道者而言,若有大智慧,得佛法回轉業報之道,“則雖定當受果,亦能清淨。”這《小品般若經釋》中所説的。
業報為什麼可依智慧而轉而消?首先,若以智慧掌握因果法則,則可利用因果律“果須眾緣”方能出生的定律,創造條件阻礙業果之出生,便可轉移業報。現代高僧太虛法師《真現實論》説:“雖佛亦不能超越及改變於因果律,然若了知於因果律,則能剏造善業,和集善緣,生於善果。因不值緣終不生果,故因亦非必能生果。或遠其助緣,或別造強因,皆可使此因之果暫不生起或終不生起。”
其次,依佛法的智慧觀察,則業、因果緣起無自性而本性是空,空故可轉,就像一張白紙好隨意圖畫。若業有其不變改的自性,那便沒有可轉可消的道理了,而且,業由心造。心這個東西,在佛家看來是世間最為靈妙、最不可思議、力量最大的東西。業力雖大,雖不可思議,但不及心力之大,不及心力之不可思議。心,無形無相,卻具有創造一切有奇妙能力,潛具諸多不可思議的功能、智慧。[[[ 華嚴經》偈語:“若人欲了知,三世一切佛,應觀法界性,一切唯心造。” “心能造作一切業,由心固有一切果;如是種種諸心行,能生種種諸果報。”(《心法念處經》) ]]]禪經中説,地水火風四大元素中,水的力量大於地,火的力量大於水,風的力量大於火,比風更為輕巧無形的心,其力量大於風。心力雖大,心性本空,與本性空相契合的智慧心,即是真實、絕對,超越時空,不生不滅,超越了因緣生滅的因果界,具有消融一切的巨大力量。《永嘉證道歌》説:“證實相,無人法,剎那滅卻阿鼻業。”即應墮入阿鼻(無間)地獄的極重惡業(五無間業),也可因心與實相契合,證入無人無我一切皆空的境界中,於一剎那間被融化消滅。還有,已證實相的佛、菩薩,依實相成就了轉、消眾生業報的巨大能力,依虔敬信心的淨因,仰仗佛菩薩的加持作強大增上緣,也能轉、消惡業果報。
關於業隨心轉的道理,清代徹悟禪師語法錄中有一段話,論述頗為精闢:
“業由心造,業隨心轉。心不能轉業,則為業縛;業不隨心轉,則能縛心。
唯業所感故,前境來報,皆有一定,以業能縛心故;唯心所現故,前境來報,皆無一定,以心能轉業故。
若人正當業能縛心、前境來報一定之時,而忽發廣大心,修真實行,心與佛合,心與道合,則心能轉業,前境來報,定而不定;又心能轉業,前境來報不定之時,而大心忽退,實行有虧,則業能縛心,即前境來報,不定而定。”
佛典中不但説轉、消業報之理,而且設計有多種轉、消業果之道和具體操作方法,《菩提道次第略論》卷三總結大乘所説清淨業障罪報之法為依四種力:
1.依能破力,指懺悔。佛經中多處講,內心對所犯過錯深自懺悔,決心悔改,具有消滅罪障、轉變身心的強大力量。《增一阿含經·馬血天子品》載佛言:“人作極惡行,悔過轉微薄,日悔無懈怠,罪根永已拔。”《金光明經》説:“千劫所作極重惡業,若能至心一懺悔者,如是重罪,皆悉消滅。”《四十二章經》比喻懺悔滅罪如有病出汗,漸致痊癒。《大集經》比喻懺悔滅罪如“百年垢衣,一日而浣,可得鮮淨”。佛教諸乘諸宗,都以懺悔業障為佛教徒修行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內容,列為修行者的日課之一。懺悔又分事懺、理懺。事懺,是在眾僧或佛像,或自己傷害的人之前,誠懇坦白發露過錯,表示悔過,“所未作者,更不敢作,已作之業,不敢覆藏”(《金光明經》卷二),大乘《觀普賢行法經》説觀專司懺悔滅罪的普賢菩薩而懺悔之法,漢傳佛教界依經編有多種懺悔的儀軌,如《法華懺法》、《金光明懺法》、《藥師懺法》、《華嚴懺法》、《禮念彌陀道聲懺法》、《梁皇寶懺》、《慈悲水懺》、《大悲懺》等,以供佛教徒依法修懺悔。密乘則主要觀密法總管、普賢菩薩的秘密身金剛薩埵,誦唸其“百字明”(咒語)而懺悔,這被列為密乘修行者必修的“四加行”之一。事懺懺至罪障消除,有嚴格標誌,稱“見罪淨相”。依《準提陀羅尼經》所説,見罪淨相有看見或夢見佛菩薩、光明,或夢見聽聞佛法、吐惡食、或吐或飲乳及酪,或夢見日月、空行母、猛火、水牛、黑色人、僧尼、乳樹、象、牛王、山、獅子座、微妙宮殿及飛行上升等。理懺,又名“實相懺悔”、“無相懺悔”,即依佛法真諦理,觀業從心起,由心中妄想而生,妄想依緣而生,即生即滅,無實自性,本來是空,如空中風,無所依止。《觀普賢行法經》偈雲:“一切業障海,皆從妄想生,若欲懺悔者,端坐念實相,眾罪如霜露,悲日能消除。”這種理懺,因與絕對真理——本來空性相契合,故消滅罪障惡業的力量比事懺更大。
2.對治現行力。即修佛教所説種種能對治業障的法門,如讀誦大乘經,觀空、無我,持誦有消罪力用的真言密咒,及以虔敬心,懺悔心塑畫佛像、供養佛和佛塔、禮佛、持唸佛菩薩名號等。多種大乘、密乘經典中,都盛説此類修行能消罪滅障。如《觀普賢行法經》説若晝夜六時禮十方佛,誦大乘經,思第一義甚深空法,“一彈指頃,除卻百萬億阿僧祗劫生死之罪。”《金剛經》説誦持該經能轉後世重罪為現世受人輕賤的輕報。《觀無量壽佛經》説臨終人至心稱“南無阿彌陀佛”名號一聲,滅八十億劫生死重罪,觀想佛的形相、淨土等也皆滅罪無量。《大悲心陀羅尼經》説供養觀世音菩薩並專稱其名號,“得無量福,滅無量罪,命終往生阿彌陀佛國”,持誦此菩薩“大悲咒”,一宿滿七遍,除滅身中百千萬劫生死重罪,甚至接觸從虔誦此咒者身邊吹過的風的眾生,也“一切重障惡業,並皆滅盡,更不受三惡道報,常生佛前”,然“唯除一事:於咒生疑者”。密乘經續中此類説法比比皆是,多數佛、菩薩真言皆被説為有消罪滅障之效。這類滅罪法門的神力,來自佛菩薩與真實相應的誓願和歷劫修行所成就的功德,與眾生虔誠敬仰心、懺悔心的因緣之結合。
3.遮止力。指嚴格遵守以“防非止惡”為旨的佛教戒律,謹言慎行,不作諸惡,奉行諸善,以實際行動證明已痛改前非,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了。
4.依止力。指皈依佛法僧三寶,發普度、普利一切眾生的“菩提心”,依靠三寶的巨大法力和菩提心的強大願力為殊勝增上緣,自能起到消罪滅障的作用。
佛教雖説惡業罪障可能依以上種種法門,隨心轉、消,但也説是否實際轉、消,須具嚴格條件。如前所述,事懺修至“見相”,方算見效;理懺則須修至明心見性,與空性真實相契,《永嘉證道歌》曰:“了則業障本來空,末了應該還宿債。”了,指明了自心佛性,證見空的本面,其境界相當高深,非可輕易達到。若不能“了”,那就還得受因果律制約,償還宿世所欠的債。可轉可消之業,重要指非決定心作,作已有悔的的“不定業”。《優婆塞戒經·業品》説:“若時不定果報不定,是業可轉;或果報定應後受者,是業可轉現在受之。”《涅盤經·師子吼品》説:“修習道故,決定重業可使輕受,不定之業非生報受。”沒有説重大定業可以不受。佛典中説,以佛力之大,亦難卒滅定業,但也非絕對不可滅,只不過消滅轉移的因緣難具罷了。智愷《法華文句》卷十説:“若其機感厚,定業亦能轉。”肯定深厚的非常機緣和大感應,可轉、消定業。而且,“一切眾生不定業多,決定業少”(《涅盤經·師子吼品》),因此,可以説業報可轉可消。
至於佛教所設各種懺悔滅罪法,雖可奏效,但經論中還是強調作了惡業之後懺悔而淨,與注意防護不作惡業的清淨,兩者大有差別。《瑜珈師地論·菩薩地》説,若破犯殺、盜、淫、妄(語)的“根本戒”(性戒),雖然可以通過深重懺悔滅罪後,重新受戒,但障礙現生證入菩薩初地。有些佛書中説,只有皈依佛教、受佛教戒,以前所造的重大惡業能懺悔而淨,皈依受戒後所造的重業難以懺除。僧尼戒條規定,同性戀等重大惡業是不可懺悔(僧團不接受其懺悔,非驅逐不可)的。這就避免了業可轉消説可能產生的“今天先盡情作惡,明天再懺悔唸經持咒以消滅惡報”等副作用。
法嘉宗智 回答
俱舍論卷十七等,謂一切惡業中,以五無間業為業障,餘一切惡業非為業障,無礙於聖道之修行。
孩子……別道聽途説,別信口開河。
《俱舍論》十七寫的明明白白三種障。業障,煩惱障,異熟障。
這仨都是障。
你是不是把“然若有業由五因緣易見易知。此中偏説。謂處趣生果及補特伽羅。於諸業中唯五無間具此五種易見易知。餘業不然故此不説。餘障廢立如應當知。”理解成你説的“餘一切惡業非為業障,無礙於聖道之修行。”了???
不談佛學佛法的問題,就説這段兒話,教理和文言閲讀水平都成問題。
我不反對誦經,但是要按次第。
我不反對閲讀開示,但是不能自己都沒查考過就張嘴胡來……
最後,還用俱舍論一句話送您——
論曰。惡業道中唯有上品圓滿邪見能斷善根。
孩子……別道聽途説,別信口開河。
《俱舍論》十七寫的明明白白三種障。業障,煩惱障,異熟障。
這仨都是障。
你是不是把“然若有業由五因緣易見易知。此中偏説。謂處趣生果及補特伽羅。於諸業中唯五無間具此五種易見易知。餘業不然故此不説。餘障廢立如應當知。”理解成你説的“餘一切惡業非為業障,無礙於聖道之修行。”了???
不談佛學佛法的問題,就説這段兒話,教理和文言閲讀水平都成問題。
我不反對誦經,但是要按次第。
我不反對閲讀開示,但是不能自己都沒查考過就張嘴胡來……
最後,還用俱舍論一句話送您——
論曰。惡業道中唯有上品圓滿邪見能斷善根。